一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政策
韩国产业资源部是韩国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部门。自1998年开始,韩国开始大幅放宽投资领域限制,允许外国企业对韩国企业进行敌对性并购,对外商在韩直接投资实行全面自由化和鼓励政策,对外商投资的准入基本上采取申报制管理。
目前,按韩国标准产业分类(共1121个行业)口径,韩国将邮递、中央银行、共济基金、证卷交易所等金融管理、学术研究、国家行政管理、教育、艺术、社会团体、宗教团体等63个行业列在外商投资对象之外;其余适合外资投资的行业中只有电视传播、无线电广播业2个行业尚未开放,禁止外商投资;其余行业中报纸发行、定期刊物发行、近海、沿岸渔业、普通作物栽培、肉牛饲养业、发电、送电、配电及销售、肉类批发、内港客运、内港货运、定期航空运输、不定期航空运输、有线电信电话、无线电信电话、电信线路设备租赁业、其它电信、无线传呼等其它无线通信业、国内银行、信托公司、利用视听渠道播放节目业、综合有线及其它有线传播业、卫星传播业、新闻提供、放射性废料处理业等27个行业部分限制外商投资;其它行业外资可自由进入。
韩国外资政策的核心内容为"促进、支援",为此采取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:
1、规定外商出资形式除现金、机器设备和工业产权外,也包括外商持有的知识产权、在韩国内的不动产和股份等。外商对所投资企业的出资完了之前,如已符合《外国人投资促进法》规定的外资企业标准,则该企业就可以进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,并享受韩国政府赋予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。
2、对符合条件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实行减免税优惠。在保证外资企业与韩国内资企业同样的税收减免政策的同时,对外商投资467种高新技术产业及"创造高附加值、能够对制造业等其它产业的发展提供较大帮助的111种服务业和“外商投资地区”内和自由贸易区、关税自由区内的外资企业实行税收减免。外商符合上述条件,投资后的前7 年免交法人税、所得税和红利所得税(均为国税),后3年减半;取得税、财产税、综合土地税和登录税(均为地方税)减免期限至少8年(前5年全免,后3年减半),地方政府可视具体情况在最长15年的范围内延长上述地税的减免期限。
3、对外商购买和租赁国、公有土地提供支援。外商租赁土地的期限为50年,期满后可以再延长50年;外商租赁的土地如为国家所有、公有(指地方政府所有)财产,根据投资规模和行业性质及所处地区,可获得减免50-100%租金的优惠。外商购买国有土地,可分期20年付款,或享有一年宽限期。
4、建立外商投资地区制度。确定"外商投资地区"的标准是:
A、设立工厂或办公场所时:
(l)单个制造业企业的外国投资额超过5000万美元;
(2)外资比例超过50%, 且新雇佣的正式员工超过1000人;
(3)在已有国家、地方工业园区被指定为"外商投资地区"时,该区内的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,且新雇佣的正式员工超过 300人;
B、外资超过2000万美元,且在从事下列行业时要新建设施时
(1)旅游饭店业和水上宾馆业;
(2)"综合休养业"和"综合游园设施业"(外商投资额应超过3000 万美元);
(3)国际会议设施业。
C、外资超过3000万美元,且在从事下列行业时要新建设施时
(1)货物综合物流中心;
(2)消费品物流快递中心;
(3)港湾设施及港区背后腹地投资的物流项目。
D、两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如属同一产业分类或有上下游配套关系,或所在地块属同一国家、地方工业园区或紧临时。
符合上述条件任何一项的的企业,如提出申请,其所在地区即可被确定为"外商投资地区"。对该外资企业,除实行前述的"国税7免3减、地税5免3减"的最基本的税收优惠政策外,还免除其租赁国有土地的租金和其它个别行政收费,对进入工厂的道路、自来水、供电设施等基础设施给予财政支援,视情支援兴建医疗、教育、住宅等生活环境设施。
二、外国人在韩国投资的优惠政策
首尔
条件:高技术基础产业1)/产业支援服务业2)/外商投资区入驻企业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、财产税、综合土地税等前7年减免100%,后3年减免50%
釜山
条件:高技术基础产业/产业支援服务业/外商投资区入驻企业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前7年减免100%,后3年减免50%
条件:入驻经济自由区内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15年内减免100%
大邱
条件:高技术基础产业/产业支援服务业/外商投资区入驻企业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、财产税(建筑土地)前10年减免100%,后3年减免50%
仁川
条件:高技术基础产业/产业支援服务业/外商投资区入驻企业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、财产税前10年减免100%,后3年减免50%
条件:入驻经济自由区内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15年减免100%,财产税前10年减免100%,后3年减免50%
光州
条件: 高技术基础产业/产业支援服务业/外国人投资区入驻企业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、财产税、综合土地税15年间所产生的税金乘上投资资金比率的金额全额减免
大田
条件:高技术基础产业/产业支援服务业/外商投资区入驻企业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100%减免,财产税、综合土地税15年内减免100%
蔚山
条件:高技术基础产业/产业支援服务业/外商投资区入驻企业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、财产税、综合土地税前7年减免100%,后3年减免50%
京畿
条件:高技术基础产业/产业支援服务业/外商投资区入驻企业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、财产税、综合土地税15年减免100%
江原
条件:高技术基础产业/产业支援服务业/外商投资区入驻企业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15年减免100%
忠北
条件:高技术基础产业/产业支援服务业/外商投资区入驻企业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、财产税前7年减免100%、后3年减免50%
忠南
条件:高技术基础产业/产业支援服务业/外商投资区入驻企业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、财产税、综合土地税15年间减免100%
全北
条件:高技术基础产业、产业支援服务业、外商投资区
入驻自由贸易区的制造业工厂(1000万美元以上),或者物流业工厂(500万美元以上)的建设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、财产税15年间减免100%
全南
条件:高技术基础产业、产业支援服务业、外商投资区入驻企业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:15年间减免100%(相当外商投资比率的金额)
财产税、综合土地税:15年间减免100%(适用外商投资比率)
庆北
条件:租税特别制限法第121条的2的高技术基础事业和产业支援服务业、外国人投资区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、财产税、综合土地税15年间减免100%
庆南
条件:高技术基础产业、产业支援服务业、外国人投资地区入驻企业、自由贸易区地区入驻企业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:15年间减免100%
财产税:昌原、马山、泗川:15年间减免100%
其它市郡:前7年减免100%,后3年减免50%
济州
减免对象:1.外国人投资金额2000万美元以上
综合修养地、综合游乐设施业、观光酒店业、水上观光酒店业、国际会议设施
2.外商投资金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制造业和新建工厂设施
3.外商投资金额1000万美元以上
复合货物终点事业、共同集中配送中心的组成运营事业、港湾设施运营事业和港湾后备园区内
物流产业、机场设施运营事业、机场区域物流产业和社会基础设施组成事业
4.外国人投资金额500万美元以上,和正规员工10人以上的新设研究所
减免范围:取得税、注册税减免100%,财产税15年间减免100%.